中国食品行业月度十大新闻

2018-06-27 09:14:33来源: 中国食品报

 

  1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快推进奶业振兴和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

  5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快推进奶业振兴和保障乳制品质量安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一是确立了奶业的战略定位。二是明确了奶业发展的目标任务,提出到2020年,奶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实质性成效,奶业现代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100头以上规模养殖比重超过65%,奶源自给率保持在70%以上,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品质、竞争力和美誉度显著提升,乳制品供给和消费需求更加契合;到2025年,奶业实现全面振兴,基本实现现代化,整体进入世界先进行列。三是突出了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提出以关键环节和重点难点为突破口,着力提高奶业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在优质奶源基地建设、乳制品加工流通、乳品质量安全监管以及消费引导等关键环节精准发力,更好地适应消费需求总量和需求结构变化。四是强调了保障奶农的权益。

  点评:我国奶业进入全面振兴新时期

  国务院专门研究和出台奶业政策,且都是涉及奶业深层次的行业问题,这说明国家对奶业的发展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同时也说明奶业中确实存在一些问题,如产品供需结构不平衡、产业竞争力不强、消费培育不足等。而这些问题若不重视、不解决,将阻碍奶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为着力解决奶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推动奶业高质量发展,《意见》应运而生,并向全社会发出了振兴奶业的强烈信号,为奶业更好发展指明了方向和路径,对于推动奶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全国轻工业质量标准工作大会在京召开

  5月8日,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主办、以“引领高质量发展 服务人民美好生活”为主题的“全国轻工业质量标准工作大会”在北京召开。轻工业繁荣发展离不开质量标准工作的有效支撑。近年来,轻工行业质量标准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截至2017年底,轻工业现行标准已有5728项;标准化工作管理机制更加完善,机构运转更加有效;标准体系建设更加优化;服务国家战略成果显著;保障消费安全效果明显;标准国际化取得突破,为我国产品顺利进入国际市场提供了有效支撑。

  点评:推动轻工质量标准工作全面上水平

  轻工业是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产业和重要的民生行业。轻工行业质量标准工作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我国轻工行业的高质量发展也存在着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如中国轻工产品领域高端产品供给仍然不足,创新体系和创新能力有待提高,高端技术和经验的分享平台有待完善。因此,加强对高质量发展的前瞻性布局,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积极应对中国轻工行业的社会热点和消费者痛点,是轻工产品质量变革的关键。

  轻工业质量标准要把握标准化发展内在规律,强化质量标准工作职能,以新思路、新举措,推动轻工质量标准工作全面上水平。具体要做好落实标准政策,完善机构管理;加强标准规划,发力重点领域;健全流程机制,提升制标质量;发展团标企标,扩大标准供给;融合科技创新,推动标准转化;加强标准引领,服务品牌战略;开展国际对标,促进标准联通;拓展标准领域,支撑全面发展;加强人才培养,提升队伍质量等方面工作。

  3辣条国家标准征求意见出台

  今年5月,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味面制品》等4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酝酿已久的辣条(调味面制品)国家标准进入“落地”准备阶段。

  调味面制品即是消费者常见的辣条,据业界统计约有500亿元的产值规模。作为一代网红食品的代表,辣条不仅是段子手的最爱,更是地方食药监管部门抽检黑榜中的“常客”。除此之外,辣条行业还存在标准衔接不上的问题。征求意见稿规定了辣条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原料、食品名称等内容。

  点评:有利于辣条生产企业拥抱更大市场

  辣条的生产标准近年来一直有南派和北派之争,前者以湖南企业为主,后者以河南企业为主。这一标准的最终确定,将涉及众多辣条生产企业的利益。但从行业整体发展来看,以一个标准统一生产,意味着企业将有更大的市场空间。对于消费者而言,国标将明确辣条的性质,在食品添加剂使用、产品保质期等方面要求更高,食品安全更有保障。

  从监管角度来看,地方检测标准不统一,产品如果不符合当地的地方标准或者《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对类别的定义,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就得不到认可,异地销售面临难题。国标执行后,地方标准将不再执行,监管部门也将有统一的依据。国标制定将结束往日没有统一标准的混乱局面,更有利于辣条生产企业拥抱更大的市场。

  4中国首部居民补碘指南发布

  据国家卫健委疾控局消息,目前,因碘缺乏所致严重疾病已较为罕见,公众对碘缺乏危害的认识逐渐淡薄。近3年监测发现,全国合格碘盐食用率持续下降,少数区县存在儿童碘营养不良情况,一些地区孕妇面临碘营养不足风险。

  调查显示,我国既是世界上已知范围最大的水源性高碘地区,也是一个自然环境普遍缺碘的国家。5月15日,中华医学会地方病学分会、中国营养学会和中华医学会内分泌学分会制定并发布了《首部中国居民补碘指南》,旨在指导公众科学补碘。

  点评:因地制宜科学补碘

  碘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在维持机体健康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当前中国居民中一般人群整体处于碘营养适宜的状态,但特需人群还面临碘营养缺乏的风险。由于我国碘缺乏病病区分布复杂,不仅有碘缺乏地区,还存在适碘地区和高水碘地区,因此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情况指导公众进行科学补碘。

  指南的制定,一方面使大众对补碘有科学、正确的认识,一方面便于地方病、营养、内分泌等专业人员在不同地区对不同人群的碘摄入进行科学指导,做到既要消除碘缺乏病,又要防止碘过量危害。

  5“真假三文鱼”惹争议

  5月22日,媒体报道了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黄河库区龙羊峡三文鱼(虹鳟鱼)养殖情况。报道称,中国国内市场1/3的三文鱼产自青藏高原。紧接着,多个社交媒体平台发文质疑称,青海省养殖的虹鳟鱼不能称为三文鱼,且淡水养殖的虹鳟鱼切片生吃,或能感染寄生虫,重则致命。对此,5月24日,中国渔业协会发文称,通常所说的“三文鱼”是鲑鳟鱼类的商品名称统称,包含虹鳟鱼。同时,文中解释,“淡水中不能养殖三文鱼”系误读,并指出国产虹鳟寄生虫寄生几率极低。

  点评:权威部门应厘清不同概念

  此次三文鱼风波涉及食品安全问题,极易触碰舆论敏感点。个别自媒体为赚取流量以夸大标题引人注意,使人产生一定的恐慌情绪。

  作为全国性渔业行业社团组织,中国渔业协会及时站出来为行业发声,捍卫了相关企业权益。但相关问题同样涉及消费者权益,虹鳟被称作“国产三文鱼”是否存在宣传误导性值得商榷。三文鱼虹鳟鱼之争不仅仅是一个科学问题,还是市场问题和健康问题。权威部门应在这个问题上尽快发声,厘清不同的概念,保证市场秩序和人们健康。

  6首部《中国儿童含糖饮料消费报告》出炉

  5月18日,北京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与世界儿童基金会驻中国办事处共同发布《中国儿童含糖饮料消费报告》。报告提出,根据我国《饮料通则》的标准,并没有把含糖饮料单独列为一类,《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指出,含糖饮料是指在饮料制作过程中人工添加单糖或双糖,含糖量在5%以上的饮料。根据这个规定,目前我国市场上超过一半的饮料属于含糖饮料,儿童饮用饮料包括含糖饮料的行为越来越普遍,过多饮用则会对健康带来危害。

  点评:对含糖饮料应尽快制订干预策略

  国内外多项研究显示,过多饮用含糖饮料会增加龋齿和慢性疾病,如肥胖、2型糖尿病等的风险。从国际政策看,一些西方国家已通过建立法规加以干预。墨西哥、法国、美国等国家出台了对含糖饮料征税的法规。我国在此方面应加强宣传,开展健康教育,支持和鼓励孩子减少含糖饮料消费。建立含糖饮料消费监测和评价系统,了解不同人群含糖饮料的消费行为,根据监测的数据评估和制订政策及改善干预策略。同时尽快制订干预策略,如限制含糖饮料广告、促销,在含糖饮料上添加警示标识,对含糖饮料征税等。

  7《中华传统好食品评价通则》团体标准实施

  5月10日,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分会立项、中国食品报社与济南大学等共同发起并起草的《中华传统好食品评价通则》(T/CCPITCSC 014—2018)团体标准正式实施。

  《中华传统好食品评价通则》标准中清晰界定了中华传统好食品的含义和范围,规范了中华传统好食品的评价基本原则、评价规则、评价程序、标识使用和评价工作的动态管理,并且明确指出食品的文化价值、健康价值、质量价值和市场价值4项一级评价指标和13项二级评价指标,旨在引导消费者科学对待、充分认识中国传统食品的安全性与健康价值。

  点评:标准助推中华传统食品传承发展

  中华传统食品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传统文化与科学有机融合的良好载体,是中华民族长期经验的积累和智慧的集成。随着中国食品产业的快速发展与国际贸易往来的日益频繁,规范中华传统食品的评价标准显得十分迫切。

  该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将对实现中华传统食品生产、经营规范化和标准化起到积极的推动和引导作用;有利于倡导和树立行业内优秀的传统食品企业榜样,打造中华传统好食品的品牌;对促进新时代中国食品产业发展、市场格局形成及与国际贸易接轨有着重要意义;对于中华优秀传统食品文化的传承和发扬具有深远影响。

  8工信部再次强调
  省级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可跨省销售

  5月4日,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发布《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和《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管理办法》,分别对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生产和批发企业的经营能力、企业资质审核条件等方面做出规定。规范条件强调,省级食盐定点批发企业除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食盐批发销售业务外,可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食盐批发销售业务;省级以下食盐定点批发企业除在本市(县)开展食盐批发销售业务外,可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他市(县)开展食盐批发销售业务。

  点评:破除盐改“拦路虎”

  盐业改革以来,各地已经取消食盐批发企业只能在指定范围内销售的规定,省级企业可以跨省经营,省级以下企业可以在本省内跨地区经营。工信部此次发布的规范条件对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生产和批发企业的经营能力、企业资质审核条件等方面做出规定,将对食盐企业跨省经营销售行为起到规范引导作用。

  盐业体质改革落地实施,放开食盐价格管制,允许食盐跨省经营,给食盐市场带来竞争,老百姓因此能买到品种丰富、价格优惠的食盐。而外省盐企的产品在一些地区被查扣、罚没、强制下架的状况时有发生。表面上看一些地方政策合情合理,实际上却成为食盐跨省销售的拦路虎,如果不能破除这些拦路虎,国家的盐改政策就很难推行下去,因此,对于各地存在的法规如何界定?又该如何理顺从全国性的法律法规到地方条例的连贯性和可操作性?这也是盐改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9我国首个地方性食品安全监督条例实施

  5月1日起,作为全国首个地方性食品安全监督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正式实施。条例授权深圳市食药监管部门在食品质量、营养健康、过程控制等方面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广东省标准的深圳标准。

  条例明确了法治保障、科技引领、标准体系、主体责任、全链条治理等九大实施策略,对标国际国内先进经验做法,提出实施“供深食品”标准体系建设、供深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产品市场升级改造、阳光智慧餐饮工程等13个工程共60个项目。建立“供深食品”标准体系,建立健全全链条可追溯监管体系,力争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安全,积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不断提高市民满意度和获得感。

  点评:打造食品安全“深圳标准”

  条例重构了政府食品安全监督机制,实行食品安全监督部门“一道门”监管,并明确要求食品检测不合格要即时向社会公布。条例以监督为切入点,对国家上位法进行细化。国家法律有些规定比较原则,地方性法规可以结合当地实际对其进行细化,使其更具可操作性,着力解决深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10《中国儿童青少年零食指南2018》发布

  5月19日,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中国营养学会共同编制的《中国儿童青少年零食指南2018》在北京发布。这一版是在10年前发布的《中国儿童青少年零食消费指南》的基础上,针对我国儿童青少年零食消费最新特点,经过大量调研、专家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并参考了国际上的最新研究进展编制而成。

  点评:吃零食有了最新科学依据

  儿童青少年正处于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也是养成良好饮食习惯的重要阶段,过多或不合理零食消费行为可能增加肥胖及相关慢性病发生的风险。因此,引导儿童青少年树立正确的饮食观和健康观,减少或纠正不良的零食消费行为,将有利于儿童青少年从小建立平衡膳食、合理营养的理念,形成良好的饮食习惯,促进其健康成长,终身受益。

  新版指南根据年龄段分为三册,分别适用于2—5岁学龄前儿童、6—12岁学龄儿童及13—17岁青少年,将更有针对性地为儿童青少年提供零食指导,使零食指南进一步科普化。

    (本报记者  周岩 中国食品报社新闻部  新媒体部  社会活动部联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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